赠送面积

浏览次数:639次 最近更新:2021-12-20
所谓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出的实用面积,但这些面积不计算或计算一半面积的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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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

买房时很多开发商会承诺某些楼盘有赠送的面积,于是目前的N+1房源也成为置业者的青睐。那么这些赠送面积到底靠谱吗?买房赠送的面积能买房赠送的面积能写进不动产权证吗?


作为楼盘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一般是指把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有一种“省了钱”的心理。赠送面积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常见的赠送面积有哪些呢?

1、阳台

阳台是建筑物的室内延伸,比较常见的有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种。但是,在赠送阳台的规则里,全封闭与未全封闭差别很大,全封闭按照全部面积计算,而半封闭按照一半的面积计算。

2、飘窗

飘窗有内飘窗和外飘窗两种。飘窗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取决于飘窗台到天花板的高度,如果高度低于2.2米,则不计入计入建筑面积,此外,低于2.2米的落地窗也不计入建筑面积。

3、阁楼

一般情况下吗,阁楼只有等于或者高于2.2米的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售楼员所说的低于2.2米的阁楼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

4、入户庭院

关于入户庭院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可以分为3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顶、全封闭,一户专用,计入建筑面积;

第二种是有顶、全封闭,但是两户或者多户专用,计入公摊面积;

第三种是没有顶的庭院,这种情况下不计入建筑面积。

5、露台

所谓露台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者为了建筑物的结构上的需要或者改善室内的组合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阳台。有了露台,能够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露台本来就是免费赠送的,虽然有了它能够使得建筑物更加美观,更让人心动,但是,它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


赠送的面积是哪里来的?


1、开发商偷来的面积


(1)赠送设备间,开发商以管道井等设备间为理由报建,等到交房后,可由业主随意改造为存储间或者其他功能间。


(2)赠送大露台。开发商利用“露台不计入房屋面积”这项规定,将赠送面积设计成大露台。


(3)赠送入户花园、阳台等。开发商利用“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的规定,将赠送面积设计成超大入户花园或者阳台等。


(4)赠送飘窗。将窗户做成内飘形式,业主装修时可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


(5)开发商将层高做高,交房后业主可自行隔开,设计成为复式或者LOFT使用。


(6)送地下室或庭院,是一般花园洋房和别墅的通行做法。


2、违章搭建的面积


也就是说由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违章搭建形成的面积。这样违章而成的赠送面积往往需要二次改造,于是对于购房者而言,并不是什么有利之事。


3、原本就是属于业主的公共面积


开发商对于某些房源赠送的面积追根究底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比如底层业主的赠送的地下室,实质上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属于开发商。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赠送面积能不能作为产权面积写进房本?


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时并不在意开发商是否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但这样往往会吃亏。


一般而言,不动产权证和合同上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去的。所以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则需要和开发商沟通,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着一项写进补充协议。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写进房本的面积,都是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备案过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后期开发商不履行承诺,可将其起诉至法庭。


一般而言,不动产权证和合同上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去的。所以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则需要和开发商沟通,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着一项写进补充协议。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是受法律保护的。